您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 教师入职血液不合格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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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编体检不合格标准
2、教师入职体检不合格有可能是什么原因?
3、教师入职体检不合格了怎么办
4、教师资格证体检血常规不合格有影响没?
5、如果实在因为一些身体硬性条件无法通过体检,可以在不影响前程的情况下让“好运来体检”Q>1222>37878>帮助订制个性化体检方案通过体检!
教师编体检不合格标准
教师编制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有: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具体如下:
1、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2、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3、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4、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5、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6、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7、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8、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教师入职体检不合格有可能是什么原因?
1、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为体检不合格: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血压超过 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2、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扩展资料:
身体外观,有下列情况不符合体格检查条件的。
1、四肢。
2、上肢或下肢不能活动;四肢畸形,步态跛行,上肢畸形(尤其是右手)影响书写。身体的形状。身体畸形,如鸡胸明显,驼峰,脊柱侧弯弯曲度超过3厘米。
3、面部特征。面部五官不直,面部有大面积(3×3cm)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口吃、发音不清、严重沙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炎或口腔身体缺陷、耳、鼻、喉疾病之一,影响发音,影响教学。
申请教师资格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和教师的实践指导,如果相关专业有特殊要求,有关体检项目可以添加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按照1999年新修订的《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标准》有关专业的规定执行。
教师入职体检不合格了怎么办
1、首先要找出原因,然后才是正确的。治疗可以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也可以要求重新检查。
2、入职体检是一项专项体检,旨在确保员工的身体状况与专业工作相适应,不会在集体生活中引起传染病的流行,不会因个人身体原因影响他人。
3、入职体检有相对固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选择专业的体检中心可以保证体检质量。但由于体检内容简单,不能完全取代体检。
扩展资料:
体检注意事项
饮食原则
1、请在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喝酒和吃高脂肪、高蛋白的食物。
3、体检前一天,饭后不准进食,保证空腹验血10-12小时。
4、上午体检,禁食、饮水、禁食项目(采血、腹部彩超、身体成分)均在进食前完成。
教师资格证体检血常规不合格有影响没?
没有影响,教师资格证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如下:
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依据)。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各种传染性疾病。(经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疗机构检查确已治愈者除外)
4、各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工作。
5、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
6、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全聋,不宜从事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等教学工作。
7、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宜从事与化学类、食品科学等相关的教学工作。
扩展资料
其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
1、双眼中好眼更佳矫正视力低于4.5(0.3)。
2、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工作。
3、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
4、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