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务和供应商对账还是采购对账呢的话题受人关注,并且与之相关的财务和供应商对账还是采购对账呢同样热度很高。今天,康晓百科便跟大家说一说这方面的相关话题。

财务和供应商对账还是采购对账呢(财务和供应商对账还是采购对账呢)

导读目录:

与供应商和客户对账是哪个部门?

与供应商对账的是采购部门,与客户对账的是销售部门。如果一个企业部门儿很多的话,那么肯定会有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的,如果分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的话,那么就应该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对账,而销售部门和客户进行对账就可以啦。

财务部、采购部和供应商账目如何衔接?

应付账款对账技巧

在对账前,财务部门会计对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应进行初步审核,不满足条件的对账资料应要求供应商补充完善。首先审核对账手续,是否经过有权人士的签批,其次审核如下内容:

1.对于只提供余额无明细账目的对账资料,不予对账。

供应商必须提供最后一次对账以来的全部账目资料;以前从未进行过对账的,必须提供自双方开始业务往来以后的所有账目资料。对于对方因财务决算审计发函要求核对账面余额的,同样应按照上述原则办理。

2.对于供应商直接依据其销售部门往来资料而非财务部门账目提供对账资料的,不予对账。

双方核对的账目主要应是财务账目,供应商销售部门账目可能与其财务部门账目不符,对账基数存在问题,会给以后的双方清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最后清算以双方财务账目为准。

3.对于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前来对账,即使经过企业有权人士签批,供应商的对账资料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对账。

因为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我们不太了解其近年来的情况,可能原有企业已解体、改制,现在对账及以后催款都可能系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原企业,可能对账人并不具有索偿权利。

4.对于对账手续和账目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应及时对账并出具对账单。

5.有些供应商属于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账目资料并不齐全,很可能缺失以前年度的账目资料,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

如果今后双方继续合作,那么应就现有资料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至少对账目齐全的年度不拖拉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什么是“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呢?就是在对账单上加一个说明段,说明双方对账由于供应商提供账目不全的原因,只就某年某月以来的账目资料进行对账,以前年度的账目并未核对,暂时以某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采购企业保留根据证据进一步调整账目的权利。

如果供应商账目不全而双方余额又不符的,这时供应商通常会同意暂时以双方较小的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如果采购企业余额较小,就不必调整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如果供应商余额较小,采购企业就要调低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凭对账单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这时必须由供应商在对账单上签字并同时加盖公章。

6.对于发票丢失又无法确认是采购企业责任的,采购企业不能在对账单上确认该项债务,应要求供应商调减该债权。

7.采购企业财务部门如果采用手工账记账的,最难查找的就是串户错误。对方入账,我方账面上没有入账,很可能是下错户,但是从手工账上查串户,非常困难,而使用财务软件的,在财务软件上查找串户就非常容易,主要是查有无该金额的发生额。

8.为方便对账,应要求供应商下次对账时携带本次的对账单或其复印件。

调整账目

1.对账后必须及时调整账目。如果对账形成的在对账单上长期挂账,以后再想调账还需要重新核实,否则会不知道如何进行;另外,不调整账目会影响企业应付账款的真实余额。  调整账目需要供应商提供复印件的,应要求供应商配合;对于金额较小的,可以简化处理,凭对账单和企业自制说明作为记账凭证附件进行。

2.需要供应商调账的,采购企业还要督促、协助供应商及时调账。因为如果供应商不及时调账,也会影响其应收债权的真实余额。

保管对账单

1.每年根据对账次序将对账单装订成册,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作为对账单的附件与对账单一并装订保存,前面要加上对账清单目录(包括供应商所属地区、供应商名称、对账日期等信息)并注明对账单所属年度、装订会计姓名;装订成册的对账单应按照的保管规定进行管理。

2.应付账款发生变动时,其手头的对账单也要做好移交工作,在移交清单上应特别注明。

与供应商对账采购人员需要参与吗?

需要参与

公司所需要采购的材料都是由采购人员去采购的,所以供应商的对账,需要采购人员的参与。供应商送货过来,会先送到仓库,由仓库人员验收,送货单的其中一联交到采购手上对账。次月初采购可以让供应商把上个月整月的对账单发过来,采购需要核对我司收到的送货单数量和订单数量和单价,核对无误的对账单交到财务部去审核,审核之后再有财务入账。

与供应商对账的目的是什么?

与供应商对账的目的是要做到双方记账的准确无误,与此同时,还可以核对供应商提供的各项货物的数量,价格等等信息,对供应商而言,企业在采购货物当中,如果未能及时付款,就会形成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而对方会形成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由于往来款项需要结算,因此核对是最基础的信息保障。

如何与供应商对账?

财会工作是一个细致活,制单、记账、对账、报表、报税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要谨慎小心。本文章主要针对与供应商对账这块讲一讲财务人员需注意的细节。

  在对账前,财务部门会计对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应进行初步审核,不满足条件的对账资料应要求供应商补充完善。首先审核对账手续,是否经过有权人士的签批,其次审核如下内容:

  1.对于只提供余额无明细账目的对账资料,不予对账。

  供应商必须提供最后一次对账以来的全部账目资料;以前从未进行过对账的,必须提供自双方开始业务往来以后的所有账目资料。对于对方因财务决算审计发函要求核对账面余额的,同样应按照上述原则办理。

  2.对于供应商直接依据其销售部门往来资料而非财务部门账目提供对账资料的,不予对账。

  双方核对的账目主要应是财务账目,供应商销售部门账目可能与其财务部门账目不符,对账基数存在问题,会给以后的双方清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最后清算以双方财务账目为准。

  3.对于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前来对账,即使经过企业有权人士签批,供应商的对账资料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对账。

  因为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我们不太了解其近年来的情况,可能原有企业已解体、改制,现在对账及以后催款都可能系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原企业,可能对账人并不具有索偿权利。

  4.对于对账手续和账目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应及时对账并出具对账单。

  5.有些供应商属于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账目资料并不齐全,很可能缺失以前年度的账目资料,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

  如果今后双方继续合作,那么应就现有资料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至少对账目齐全的年度不拖拉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什么是“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呢?就是在对账单上加一个说明段,说明双方对账由于供应商提供账目不全的原因,只就某年某月以来的账目资料进行对账,以前年度的账目并未核对,暂时以某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采购企业保留根据证据进一步调整账目的权利。

  如果供应商账目不全而双方余额又不符的,这时供应商通常会同意暂时以双方较小的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如果采购企业余额较小,就不必调整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如果供应商余额较小,采购企业就要调低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凭对账单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这时必须由供应商在对账单上签字并同时加盖公章。

  6.对于发票丢失又无法确认是采购企业责任的,采购企业不能在对账单上确认该项债务,应要求供应商调减该债权。

  7.采购企业财务部门如果采用手工账记账的,最难查找的就是串户错误。对方入账,我方账面上没有入账,很可能是下错户,但是从手工账上查串户,非常困难,而使用财务软件的,在财务软件上查找串户就非常容易,主要是查有无该金额的发生额。

  8.为方便对账,应要求供应商下次对账时携带本次的对账单或其复印件。

工程项目怎么给供应商对账?

1、应该都有单据,仓库收料是会开收料单给财务一联。

2、对账应该采购和供应商对好帐,将供应商提供的对账单给财务,财务和收料的数量对一下,单价和当初签的合同上的金额对一下,看是否一致即可。财务主要是核对付款。

3、对手头现金进行核对时,出纳必须在场,借方票据和收据不得作为现金使用。看看手头的现金是否超出了限额,是否存在久坐问题。

4、双方对账的科目应以财务科目为主。供应商销售部门的账目可能与财务不一致。

出纳是否需要和供应商财务沟通什么时候付款事宜?

需要的,这个一般是公司采购和财务都对接供应商对账的工作,沟通付款时间,对账时间,合同方面涉及采购的事情。

一般有月结的非现结的,也有现结的,总之这些双方之间谈好,避免因为供应商和公司之间发生更多的财务纠纷,控制风险,降低双方损失,比如月结25号付款,每个月5号,10号对好账,回传给对方以示确认,没有回传如果没有其它的异议,则视为同意对账内容,到期如期付款等等。出纳的本职是付款事宜,如果供应商有对接出纳,由出纳去主动和供应商沟通付款安排事宜也是可行的,可以沟通在月结的某一天集中付款,都是和供应商可谈的,避免双方之间的财务纠纷,沟通以免发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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