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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审图合格证有效期?
消防产品检测报告的有效期是三至五年,消防产品认定证书的有效期通常为四年,可登陆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对消防产品进行查看,可按消防产品的种类、或消防产品的公司、或型式认可、或3C认定等方式进行查看。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定信息: 消防车(灭火消防车专勤消防车举高消防车后援消防车机场消防车消防车附配件) 消防水带(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湿水带) 火灾报警设备(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消防电器控制设备) 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报警阀与附件水流指示器消防压力开关)
建筑质量分析标准?
一、施工现场质量条件评价
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现场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
(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应配置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置;
(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评价
地基及桩基工程性能检测
(1)地基强度、压实系数、注浆体强度;
(2)地基承载力;
(3)复合地基桩体强度【土和灰土桩、夯实水泥土桩测桩体干密度】;
(4)复合地基承载力;
(5)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6)桩身完整性。
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记录
(1)材料、预制桩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及水泥、钢筋复试报告; (2)施工记录;
1)地基处理、验槽、钎探施工记录;
2)预制桩接头施工记录;
3)打【压】桩试桩记录及施工记录;
4)灌注桩成孔、钢筋笼及砼灌注检查记录及施工记录;
5)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1)各种地基材料的配合比试验报告;
2)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3)砼强度试验报告;
4)预制桩龄期及强度试验报告。
地基及桩基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
(1)天然地基基槽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基底标高允许偏差-50 mm;长度允许偏差+200mm、-50mm。
(2)复合地基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检查项目:
桩位允许偏差:振冲桩允许偏差小于等于100mm;高压喷射注浆桩允许偏差小于等于0.2D;水泥土搅拌桩允许偏差小于50mm;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的满堂桩允许偏差小于等于0.4D。 注:D为桩体直径或边长。
(3)打【压】入桩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检查项目【详细内容见相关规范】。
地基及桩基工程观感质量
(1)地基、复合地基:标高、表面平整、边坡等;
(2)桩基:桩头、桩顶标高、场地平整等。
三、结构工程质量评价
结构工程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砼结构工程
1)结构实体砼强度;
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梁类构件为:+10mm,-7mm;板类构件为:+8mm,-5mm】
(2)钢结构工程
1)焊缝内部质量;[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无损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紧固质量检查】
3)钢结构涂装质量;【钢结构涂装后,应对涂层干漆膜厚度进行检测】
(3)砌体工程
1)砌体每层垂直度;
2)砌体全高垂直度;
(4)地下防水层渗漏水。
结构工程质量记录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砼结构工程
1)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①砂、碎【卵】石、掺和料、水泥、钢筋、外加剂等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水泥、钢筋复试报告;
②预制构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③预应力筋用锚夹具、连接器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锚夹具、连接器复试报告。
2)施工记录
①预拌砼合格证及进场塌落度试验报告;
②砼施工记录;
③装配式结构吊装记录;
④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记录;
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⑥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记录
①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②砼试件强度评定及砼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③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2)钢结构工程
1)钢结构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①钢材、焊材、紧固连接件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钢材、焊接材料复试报告;
②加工构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防腐、防火涂装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①焊接施工记录;
②构件吊装记录;
③预拼装检查记录;
④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记录;
⑤焊缝外观及尺寸检查记录;
⑥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记录;
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⑧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螺栓最小荷载试验报告;高强螺栓预拉力复试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试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3)砌体结构工程
1)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水泥、外加剂、砌体等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水泥、砌块复试报告。
2)施工记录
①砌体砂浆使用记录;
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③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检测记录;砂浆试件强度评定及砂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地下防水层
①防水材料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
②防水层施工及质量验收记录;
③防水材料配合比试验报告。
四、结构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见建质评标P30】
五、结构工程观感质量
结构工程观感质量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砼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连接部位缺陷;外形缺陷;外表缺陷。
(2)钢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焊缝外观质量;普通紧固件连接外观质量;高强度螺栓连接外观质量;钢结构表面质量;钢网架结构表面质量;普通涂层表面质量;防火涂层表面质量;压型金属板安装质量;钢平台、钢梯、钢栏杆安装外观质量。
(3)砌筑留槎;组砌方法;马牙槎拉接筋;砌体表面质量;网状配筋及位置;组合砌体拉接筋;细部质量【脚手眼留置、修补、洞口、管道、沟槽留置、梁垫及楼板顶面找平、灌浆等】;
(4)地下防水层
表面质量;细部处理。
六、屋面工程质量评价
屋面工程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包括:屋面防水层淋水、蓄水试验;保温层厚度测试。
屋面工程质量记录:
(1)材料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1)瓦及砼预制块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2)防水卷材、涂膜防水材料、密封材料;材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
3)保温材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施工记录;
2)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施工记录;
3)卷材、涂膜防水层和附加层施工记录;
4)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设置的隔离层施工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记录
1)细石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2)防水涂料、密封材料配合比试验报告;
屋面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屋面工程观感质量
(1)卷材屋面:
1)卷材铺设质量;
2)排气道设置质量;
3)保护层铺设质量及上人屋面面层;
(2)金属板材屋面金属板材铺设质量;
(3)平瓦及其他屋面铺设质量;
(4)细部构造。
七、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
装饰装修工程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外窗传热性能及建筑节能检测【设计有要求时】;
(2)幕墙工程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及金属框架的连接检测;
(3)外墙块材镶贴的粘结强度检测;
(4)室内环境检测。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记录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装饰装修、节能保温材料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
2)幕墙的玻璃、石材、板材、结构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门窗及幕墙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结构胶相容性试验报告;
3)有环境质量要求的材料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
(2)施工记录
1)吊顶、幕墙、外墙饰面板(砖)、各种预埋件及粘贴记录;
2)节能工程施工记录;
3)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1)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烟道、通风道通风试验记录;
3)有关胶料配合比试验单
装饰装修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细部工程、外檐观感、室内观感。
八、安装工程质量评价
(一)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性能检测的项目包括:
(1)生活给水系统管道交用前水质检测;
(2)承压管道、设备系统水压试验;
(3)非承压管道和设备灌水试验及排水干管管道通球、通水试验;
(4)消火栓系统试射试验;
(5)采暖系统调试、试运行、安全阀、报警装置联动系统测试。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记录:
(1)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材料及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器具及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主要管道施工及管道穿墙、穿楼板套管安装施工记录;
2)补偿器预拉伸记录;
3)给水管道冲洗、消毒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1)阀门安装前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给水系统及卫生器具交付使用前通水、满水试验;
3)水泵安装试运转。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1)给水、排水、采暖管道坡度按设计要求或下列规定检查:
生活污水排水管道坡度:铸铁为5~35,塑料的为4~25;给水管道坡度:2~5;采暖管道坡度为:气(汽)水同向流动为2~3,气(汽)水逆向流动为不小于5;散热器支管的坡度为1%,坡向利于排气和泄水的方向。
(2)箱式消火栓安装位置,按设计安装高度安装允许偏差:距地-20mm~+20mm,垂直度3mm。
(3)卫生器具按设计安装高度安装允许偏差-15mm~+15mm;淋浴器喷头下沿高度允许偏差-15mm~+15mm。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观感质量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管道及支架安装;
(2)卫生洁具及给水配件安装;
(3)设备及配件安装;
(4)管道、支架及设备的防腐及保温;
(5)有排水要求的设备机房、房间地面的排水口及地漏。
(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
(2)照明全负荷试验;
(3)大型灯具固定及悬吊装置过载测试。
质量记录: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材料及元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设备及器具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电气装置安装施工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试验
1)导线、设备、元件、器具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2)电气装置空载和负荷运行试验记录。
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观感质量验收项目:
(1)电线管(槽)、桥架、母线槽及其支吊架安装;
(2)导线及电缆敷设(含色标);
(3)接地、接零、跨接、防雷装置;
(4)开关、插座安装及接线;
(5)灯具及其他用电器具安装及接线;
(6)配电箱、柜安装及接线。
(三)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评价
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
(1)空调水管道系统水压试验;
(2)通风管道严密性试验;
(3)通风、除尘、空调、制冷、净化、防排烟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质量记录应检查的项目: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材料、风管及部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仪表、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风管及部件加工 *** 记录;
2)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记录;
3)防火阀、防排烟阀、防爆阀等安装记录;
4)设备(含水泵、风机、空气处理设备、空调机组和制冷设备等)安装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1)空调水系统阀门安装前试验;
2)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3)防火阀、排烟阀(口)启闭联动试验。
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1)风口尺寸允许偏差:圆形直径小于等于250mm,0~-2mm;直径大于250mm,0~-3mm。矩形,边长小于300mm,0~-1mm;边长300mm~800mm,0~-2mm;边长大于800mm,0~-3mm。
(2)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偏差小于等于3/1000;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偏差小于等于2/1000。
(3)防火阀距墙表面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m。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1)风管 *** ;
(2)风管及其部件、支吊架安装;
(3)设备及配件安装;
(4)空调水管道安装;
(5)风管及管道保温。
(四)电梯安装工程质量评价 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
(1)电梯、自动扶梯(人行道)电气装置接地、绝缘电阻测试;
(2)层门与轿门试验;
(3)曳引式电梯空载、额定载荷运行测试;
(4)液压式电梯超载和额定载荷运行测试;
(5)自动扶梯(人行道)制停距离测试。
质量记录检查项目:
(1)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技术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
1)土建布置图;
2)电梯产品(整机)出厂合格证;
3)重要(安全)零(部)件和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型式试验证书;
4)安装说明书(图)和使用维护说明书;
5)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图(如有液压电梯时);
6)装箱单;
7)设备、材料进场(含开箱)检查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机房(如有时)、井道土建交接验收检查记录;
2)机械、电气、零(部)件安装施工记录;
3)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1)安装过程的机械、电气零(部)件调整测试记录;
2)整机运行试验记录。
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水平距离;
(2)平层准确度;
(3)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许偏差。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1)曳引式、液压式电梯
1)机房(如有时)及相关设备安装;
2)井道及相关设备安装;
3)门系统和层站设施安装;
4)整机运行。
(2)自动扶梯(人行道)
1)外观;
2)机房及其设备安装;
3)周边相关设施;
4)整机运行。
(五)智能建筑工程质量评价
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
(1)系统检测;
(2)系统集成检测;
(3)接地电阻测试。
质量记录:
(1)材料、设备、软件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设备、软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3)随机文件:设备清单、产品说明书、软件资料清单、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和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及开箱检查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系统安装施工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1)硬件、软件产品设备测试记录;
2)系统运行调试记录。
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项目:
(1)机柜、机架安装垂直度偏差小于等于3mm;
(2)桥架及线槽水平度小于等于2mm/m;垂直度小于等于3mm;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1)综合布线、电源及接地等安装;
(2)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
(3)模块、信息插座等安装。
消防风机房验收规范?
一、建筑灭火器
1. 灭火器
1)灭火器应符合市场准入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证书。
2)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3)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数量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
4)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5)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
6)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
7)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完好。
2. 灭火器箱
1)灭火器箱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
2)灭火器箱外观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3)灭火器箱应开启灵活。
3. 设置灭火器的挂钩、托架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4. 发光指示标志应无明显缺陷和损伤,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
总结:检查数量均为全数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总结:检查数量均为全数检查。
三、建筑防排烟系统
1. 排烟防火阀、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等必须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手动开启灵活、关闭可靠严密。(按种类、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2. 防火阀、送风口和排烟阀或排烟口等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在更大工作压力下工作正常。(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3. 活动挡烟垂壁及其电动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应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4. 自动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5. 防烟、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 *** 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全数检查)
6. 风机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出口方向应正确。(全数检查)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全数检查)
2. 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系统主要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稳压泵、自动排气阀、信号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泄压阀、减压阀、蝶阀、闸阀、压力表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全数检查)
3. 喷头现场检验
1)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2)喷头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5)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应从每批中抽查1%,并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并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4. 阀门及附件
1)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传动轴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6)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5.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自动排气阀、减压阀、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信号阀、水泵接合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水泵接合器、减压阀、止回阀、过滤器、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进行主要功能检查。
总结:闭式喷头进行密封性检查时,应从每批中抽查1%,并不得少于5只,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并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其他项目全数检查。
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1. 消火栓
1)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箱、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2)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商标、制造厂等标志应齐全。
3)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消火栓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铸件表面应无结疤、毛刺、裂纹和缩孔等缺陷;铸铁阀体外部应涂红色油漆,内表面应涂防锈漆,手轮应涂黑色油漆;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并应无明显碰、划等现象。
5)消火栓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6)消火栓的螺纹出水口和快速连接卡扣应无缺陷和机械损伤,并应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7)消火栓阀杆升降或开启应平稳、灵活,不应有卡涩和松动现象。
8)旋转型消火栓其内部构造应合理,转动部件应为铜或不锈钢,并应保证旋转可靠、无卡涩和漏水现象。
9)减压稳压消火栓应保证可靠、无堵塞现象。
10)活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材料应耐腐蚀,不应卡涩或脱扣。
11)消火栓固定接口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应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应少于5个,应缓慢而均匀地升压1.6MPa,应保压2min。当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合格时,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当仅有1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应少于10个,并应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
12)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得均匀,表面应整洁;应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衬里(或覆盖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13)消防水枪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消防水枪的进出口口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消防泵
1)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流量、压力和电机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2)消防水泵和稳压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3)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电机功率应满足水泵全性能曲线运行的要求。
4)泵及电机的外观表面不应有碰损,轴心不应有偏心。
总结:消火栓固定接口密封性能试验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应少于5个,当仅有1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应少于10个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外观和一般检查为全数检查。
六、气体灭火系统
1.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按送检需要量检查)。
2.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
4)铭牌清晰、牢固、方向正确。
5)同一规格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6)同一规格的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总结:复验时根据送检需要量检查,其他检查数量为全数检查。
七、泡沫灭火系统
1. 泡沫液进场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留存。
2. 对设计上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的的管材和管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泡沫液,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按送检需要量检查):
1)6% 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 7.0t。
2)3% 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 3.5t。
3)6% 蛋白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 2.5t。
4)6% 合成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 2.0t。
5)高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 1.0t。
6)合同文件规定现场取样送检的泡沫液。
4. 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规格、型号、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设计上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按送检需要量检查)。
小区游泳池开放需要什么手续?
证书文件:对外开放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有游泳池的产权证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外开放证、高危型体育项目许可证,有些地方还需要消防许可证。
器材设备:不考虑地域等因素,需要准备游泳池循环设备、沙缸自动上药器等器材。
基础设施:要健全,一般包括游泳池、浴室、接待大厅、救生员休息室、抢救室等。、
人员资质:救生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 ( 游泳 ) 、水质处理人员、医务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职业人员,须持国家有关执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游泳池具体标准及要求
一、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运动训练、健身、比赛等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注: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和天然游泳场所。
二、从业人员资质
救生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 ( 游泳 ) 、水质处理人员、医务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职业人员,须持国家有关执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服务人员必须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取得身体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三、经营设施设备条件
游泳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已建成的人工游泳池 ( 单个池 ) 水面面积不小于 25㎡;新建人工游泳池 ( 单个池 ) 水面面积不小于 100㎡。游泳池壁及池底必须光洁。池面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浅水区水深不得超过 1.2 m 。
有沉淀吸污设备或自动水循环过滤、消毒、吸底设备,其设备须有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部门鉴定的合格证书。
游泳池水面光照度不低于 80 lx,照明设备距离水面的高度不低于 5 m。开放夜场须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
有分设的男、女更衣室,并配有存放衣物的设施。更衣室与游泳池走道中间设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
分设男、女淋浴室,其淋浴喷头数量与可容纳游泳人员的数量相适应,其地表面的静摩擦系数不小于 0.5 。
有符合建筑规范的人员出入口及疏散通道。
四、卫生、环境管理要求
提供当日天气、气候、环境情况报告。
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符合 GB 9667 、 GB 3097 的要求 ( 水温规定除外 ) 。
游泳场所室内空气符合 GB 9667 、 GB 9668 、 GB/T 17093 的要求。
游泳场所的环境卫生符合 GB 9667 、 GB 9668 的要求。
五、安全保证
救生设施
有救生观察台 , 救生观察台应符合下列规定: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积在 250 ㎡以下的,应至少设置 2 个救生观察台;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积在 250㎡ 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 250 ㎡ 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的比例配置救生观察台。救生观察台高度不低于 1.5m 。
有救生器材,救生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天然游泳池有救生船或饶、救生圈、救生杆;人工游泳池有救生圈、救生杆、救护板和护颈套。
有急救室,并配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救护器材要摆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救生人员
水面面积在 250㎡ 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 2 人:水面面积在 250㎡ 以 上的,按面积每增加 250㎡ 及以内,增加 1 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
天然游泳场所 ( 海水游泳场所除外 ) 按每 360 ㎡ 配备 1 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
海水游泳场所按海岸线每 100 m 配备 1 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
至少设有流动救生员 1 人; 至少有医务人员 1 名。
安全制度
有醒目的 “ 游泳人员须知 ”及其他必要的安全警示。
人工游泳场所实行深水游泳合格证验证制度。
人工游泳池内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 2.5㎡,天然游泳场内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 4 ㎡, 有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并悬挂在明显位置。
游泳场所开放时间必须有值班人员、救生人员、医务人员、保卫人员现场值班。
消防单位进场监理怎么要求?
一、建筑灭火器
1. 灭火器
1)灭火器应符合市场准入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证书。
2)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3)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数量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
4)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5)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
6)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
7)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完好。
2. 灭火器箱
1)灭火器箱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
2)灭火器箱外观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3)灭火器箱应开启灵活。
3. 设置灭火器的挂钩、托架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4. 发光指示标志应无明显缺陷和损伤,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
总结:检查数量均为全数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总结:检查数量均为全数检查。
三、建筑防排烟系统
1. 排烟防火阀、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等必须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手动开启灵活、关闭可靠严密。(按种类、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2. 防火阀、送风口和排烟阀或排烟口等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在更大工作压力下工作正常。(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3. 活动挡烟垂壁及其电动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应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4. 自动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5. 防烟、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 *** 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全数检查)
6. 风机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出口方向应正确。(全数检查)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全数检查)
2. 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系统主要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稳压泵、自动排气阀、信号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泄压阀、减压阀、蝶阀、闸阀、压力表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全数检查)
3. 喷头现场检验
1)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2)喷头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5)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应从每批中抽查1%,并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并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4. 阀门及附件
1)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传动轴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6)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5.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自动排气阀、减压阀、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信号阀、水泵接合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水泵接合器、减压阀、止回阀、过滤器、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进行主要功能检查。
总结:闭式喷头进行密封性检查时,应从每批中抽查1%,并不得少于5只,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并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其他项目全数检查。
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1. 消火栓
1)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箱、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2)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商标、制造厂等标志应齐全。
3)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消火栓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铸件表面应无结疤、毛刺、裂纹和缩孔等缺陷;铸铁阀体外部应涂红色油漆,内表面应涂防锈漆,手轮应涂黑色油漆;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并应无明显碰、划等现象。
5)消火栓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6)消火栓的螺纹出水口和快速连接卡扣应无缺陷和机械损伤,并应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7)消火栓阀杆升降或开启应平稳、灵活,不应有卡涩和松动现象。
8)旋转型消火栓其内部构造应合理,转动部件应为铜或不锈钢,并应保证旋转可靠、无卡涩和漏水现象。
9)减压稳压消火栓应保证可靠、无堵塞现象。
10)活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材料应耐腐蚀,不应卡涩或脱扣。
11)消火栓固定接口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应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应少于5个,应缓慢而均匀地升压1.6MPa,应保压2min。当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合格时,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当仅有1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应少于10个,并应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
12)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得均匀,表面应整洁;应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衬里(或覆盖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13)消防水枪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消防水枪的进出口口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消防泵
1)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流量、压力和电机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2)消防水泵和稳压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3)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电机功率应满足水泵全性能曲线运行的要求。
4)泵及电机的外观表面不应有碰损,轴心不应有偏心。
总结:消火栓固定接口密封性能试验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应少于5个,当仅有1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应少于10个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外观和一般检查为全数检查。
六、气体灭火系统
1.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按送检需要量检查)。
2.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
4)铭牌清晰、牢固、方向正确。
5)同一规格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6)同一规格的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总结:复验时根据送检需要量检查,其他检查数量为全数检查。
七、泡沫灭火系统
1. 泡沫液进场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留存。
2. 对设计上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的的管材和管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泡沫液,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按送检需要量检查):
1)6% 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 7.0t。
2)3% 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 3.5t。
3)6% 蛋白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 2.5t。
4)6% 合成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 2.0t。
5)高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 1.0t。
6)合同文件规定现场取样送检的泡沫液。
4. 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规格、型号、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设计上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按送检需要量检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需每几年对储水设备进行一次维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有日常监督、检测、维护制度,保证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监督、检测、维护制度,由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负责制定,日常工作由本单位专职工程师、义务消防队或消防队员贯彻执行。
(2)负责系统维护管理的专职人员必须熟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性能、操作维护规程,并具有消防管理培训合格证。
(3)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巡检责任区内一切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其配件,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4)供水源必须保证要求的水量和水压;每年对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5)储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气压水罐,每月检查一次,核对水位和气压罐的气体压力,以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
(6)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罐的水,需要更换时,应通知消防监督部门,临场监督。
(7)消防用水的水温不应低于5℃,且应防止结冰现象。
(8)每两年对储水设备应维修一次,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
(9)钢板水箱和水罐采用玻璃水位计时。其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测时宜关闭。
(10)消防水泵应每天运转一次。若采用自动控制时,应模拟自动控制参数进行启动运转,每次运转时问宜为5min.
每月应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泄放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供水能力。
(11)一切控制阀门应用铅封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且阀门应编号、挂上标牌。保证阀门不被关闭,供水管路畅通。
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应每月检查一次,保证阀门处于开启状态。
(12)水泵接合器的接日及其附件,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有闷盖。
(13)每两个月对水流指示器试验一次。利用末端试验阀排水。检查其能否及时报警。
(14)每月检查一次喷头外观,发现不正常喷头应及时更换。各种喷头应保持一定的备用量,建筑物内喷头数量小于300个时,喷头备用量不少于6个;装有300——1000个时,不少于12个;装有1000个以上时,不少于24个。
喷头的更换或安装应用专用的扳手,扳手宜放在消防值班室内。
(15)发现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时,应向主管值班员报告。并取得维护管理专职人员的同意,且亲临现场监督,才能动工。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可靠性评价,并对施工验收、日常管理维护、修理情况进行总结。
(17)系统竣工图应保持完好;测试、验收记录、日常事故、维修记录本应保持完整;使用单位领导消防职责应明确,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系统维护,并应设有义务消防队〔或消防员);维护人员应了解和熟识维护管理制度与方法;管理人员均应具有参加消防培训合格证明。
(18)使用产品均应经国家检测中心检验合格,更换的设备、产品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19)供水水源应可靠,应有水源供水能力测试记录;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应有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措施,且该措施良好可靠;保证可靠迅速、方便供应火场用水。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储水量应有明显的显示标志。
〔20)常开阀门应铅封。阀门的开启状态应有明显标志。
(21)报警阀附件应齐全,水压表、气压表应经校核保持标准压力,准确无误。水流指示器和报警控制阀应能正常报警等。
以上,就是淋浴花洒合格证,淋浴花洒合格证图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欢迎关注康晓百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