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纠纷的话题当下热度很高,同样对于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纠纷又有劳动合同大家又了解多少呢?今天,不妨同康晓百科聊一聊这个有关话题。

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纠纷(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纠纷又有劳动合同)

导读目录: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因违约被诉,责任如何承担?

答复如下;

一、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又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

二、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可以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当然也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三、若分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可先以该财产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四、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

五、法条依据: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以上,就是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纠纷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纠纷又有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欢迎关注康晓百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