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单位受 *** 得了精神病的话题当下热度很高,同样对于在单位受 *** 得了精神病算工伤吗大家又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不妨一起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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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遇到精神病似的小人怎么办?
精神病似的小人,说明只是与精神病相似,还可以清晰条理的处理一些事情,可能思维模式比较偏激,不合群,做出一些不合常理的事。
远离与不理会肯定是不靠谱的,更好的方法就是,多多观察,观察他的一些不好的行为,作为有力的把柄,一招制敌的那种
得了精神病单位会开除吗?
精神患者可以辞退,如果职工患病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但是,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辞退职工的,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应该向职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公司不能以职工患有精神病为由将职工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上班期间被神经病人打了怎么办?
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精神病人因为有精神病,他如果有鉴定机构的诊断证明是可以不负法律责任的,如果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该有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以去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是工伤的,可以向单位索赔。
企业职工在离职后3个月后确诊为精神病,还能恢复工作关系吗?
企业职工在离职后3个月后确诊为精神病,是否还能恢复工作关系,要进行工伤鉴定,看是否属于职业病或者工伤,如果不是,就不可以恢复工作。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之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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